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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5 02:51:10 | 来源:金年会手机网页版登录 作者:jinnianhui金年会官网 | 阅读量: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无线电测试仿真设备生产基地”“无线电测试仿真技术研发中心”予以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将募投项目“无线电测试仿真开放实验室”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格33.8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8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7,857,477.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1,942,522.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2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15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年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无线电测试仿真设备生产基地”“无线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注2:尚需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预估的尚未支付的人员薪酬及尚未投入的铺底资金,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无线电测试仿真设备生产基地”“无线电测试仿真技术研发中心”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因此工程建设造价低于预估投入,形成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该两项募投项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购置设备及投入工程建设成本,金额共计5,679.96万元,节省募集资金投入金额5,679.96万元,形成了节余募集资金。

  本着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并获得了一定的利息及理财收益。

  鉴于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内节余募集资金中的5,000.00万元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尚需支付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后续支付尚未支付的尾款、预估的尚未支付的人员薪酬及尚未投入的铺底资金等后续资金支出。

  2、其他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待本次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尚需支付的募集资金支付后将集中到其中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进行专户管理,后续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新建项目、在建项目等。

  公司后续将按要求注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其他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将剩余节余募集资金集中转入一个募集资金账户,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补充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无线电测试仿真开放实验室”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无线电测试仿真开放实验室”原计划建设周期为24个月。本项目拟在成都、北京、上海、深圳、武汉建立五大电子测试开放实验室,为客户提供一个多领域的专业测试环境以及相应的测试解决方案和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在开放式实验室基础上搭载营销服务中心大区职能可实现开放式实验室的双重功能,助力公司建立与用户的深层次联络关系。由于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的设备绝大多数为公司自研设备,鉴于设备研发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尚有部分研发设备软硬件在持续研发和推进中,因此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有所延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无线电测试仿真开放实验室”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

  开放式实验室的定义是通过提供系列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搭建完善的电子测试真实环境,为用户发生的短期、临时测试需求提供免费使用测试仪器设备服务,同时针对长期大量使用测试仪器的用户提供测试仪器租赁服务。公司专注于高端无线电测试产品的研发及生产,产品具有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单价较高等特点,下游重点客户在购买产品前通常需要对公司产品性能进行充分了解,以确定相关产品能够满足其需求。区域性开放试验室的建设能够更加及时、便捷地为公司现有及潜在客户提供产品及功能展示,更加形象地向客户进行产品推广和技术交流。因此通过本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更好地向客户提供产品展示、推广公司,进一步加强该类客户的开拓力度及新产品销售推广能力。

  目前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在成都、北京、上海、深圳、武汉及其周边区域,本项目设立的目标城市即为上述五个城市,可以对大部分客户与潜在客户实现区域覆盖。目前公司在上述五个城市均配备有相应的专业人员,能够为后续设立的无线电测试仿真实验室正常运营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撑。

  下游各应用领域的不断发展以及潜在客户的快速发展对各类电子测量仪器的需求日益增加,行业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为依托于开放式实验室的市场营销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巨大的施展空间。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高端无线电测试仿真仪表开发所需的四类核心技术,包括:高端射频微波技术、数字电路技术、无线电测试仿真算法实时信号处理技术和非实时信号处理技术。其中射频微波核心技术用于大动态范围、宽频段、低噪声、低失真的高品质射频微波电路的开发设计;数字电路核心技术用于多通道高数据率交换和大带宽实时信号处理的数字电路的开发设计;实时信号处理核心技术用于无线电测试仿真领域的、精确的、大带宽实时信号处理固件模块的开发设计;非实时信号处理核心技术用于实现各种无线电测试仿真领域的、精确的、非实时信号处理算法测试仿真软件的开发设计。因此公司强大的研发能力可保证开放实验室的设备需求。

  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市场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2024年3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无线电测试仿真设备生产基地”“无线电测试仿真技术研发中心”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将“无线电测试仿真开放实验室”延期,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提升自身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窦绍宾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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