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4 21:49:26 | 来源:金年会手机网页版登录 作者:jinnianhui金年会官网 | 阅读量: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西部超导”)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9号),本公司于2019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3,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人民币48,41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614,590,00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468,507.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121,492.18元。截至2019年7月17日止,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70004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9 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22,774,06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12,999,958.91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人民币29,995,282.43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983,004,676.48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919,345.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085,331.28元。截至2021年12月2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70004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依据公司内部流程逐级申请,并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募集资金计划内的使用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依照财务收支权限签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台账,负责登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及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状况。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9年7月17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7月1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各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粉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甜水井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小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浙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各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余额为94,000.00万元。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44,200,0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为508,000,000.00元,偿还银行募集资金投入额为292,000,000.00元,共计800,000,000.00元,因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3,121,492.18元,按计划募集资金投入到投资项目金额的比例,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际为382,982,147.53元,偿还银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际为220,139,344.65元,共计603,121,492.18元。
(2)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03,121,492.18 元,按计划募集资金投入到投资项目金额的比例,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382,982,147.53 元,本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利用自有资金自筹解决。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原计划工期24个月,于2021年7月22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月22日。截至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高性能超导线材产业化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项目少数设备采购、设备验收调试的影响,以及部分设备未办理转固验收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公司该募投项目建设有所延后,同时本着控制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现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4月30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经鉴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西部超导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西部超导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西部超导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西部超导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注1: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 “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公司总股本为649,664,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