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2 00:10:19 | 来源:金年会手机网页版登录 作者:jinnianhui金年会官网 | 阅读量:43
3月26日,市会召开《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专家论证会,就有关条文设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展开讨论,拟将和保健养生服务业、旅游民宿业纳入特种行业进行治安管理。
特种行业是指在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特殊,容易被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需要采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业。根据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我市特种行业包含旅馆业、典当业等11项行业。近年来,一些行业如和保健养生服务业逐渐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例如,和保健养生服务场所涉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网约房、民宿等介于旅馆和出租屋之间的新兴业态数量也在不断增长,而网约房、民宿实际上提供了住宿服务,但未对住宿旅客进行实名制登记,导致部分入住南宁市的流动人口没有登记,其中可能会有在逃人员、重点管控人员等,极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作为落脚点。
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等均未将这些行业纳入特种行业进行治安管理,导致公安机关在实施治安管理中缺乏法律依据。为此,《条例(修订草案)》规定拟将和保健养生服务业、旅游民宿业纳入特种行业进行备案管理。
关于纳入监管的问题,与会人员观点中有赞同也有持谨慎考虑态度,但大家普遍认为,和保健养生服务业、旅游民宿业纳入监管的目的是更好地规范行业发展。广西学院警务科学研究院廖原教授表示,目前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掌握的实际数据显示,这两个行业已经成为涉及违法犯罪较多的行业,符合特种行业所定义的“在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特殊,容易被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需要采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业”的标准,因此,他认为,纳入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现实性。
广西社会科学院副调研员周青认为,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尤其对是否将和保健养生服务业、旅游民宿业纳入特种行业监管问题,各地都需审慎的综合考虑,故认为将两者纳入监管的合法性不足,合理性不强。
与会的和保健养生服务业的行业协会代表们表示,合法经营者非常支持执法部门严厉打击行业里出现的涉黄问题,清理和整顿市场也是规范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但不应“一刀切”将南宁和保健养生服务行业纳入特种行业范畴,这有污名化嫌疑,同时,和保健养生服务业范围很广泛,细分出很多不同经营类型的门店,建议根据实际酌情划分。对此,也有学者认为,不应将两者列入特种行业里去监管,可考虑从其他相关行业里另行制定相应约束规定,比如,旅游民宿业实际发展已有跨入住宿服务业的范畴,建议可以另行规定约束。
此外,《条例(修订草案)》还对特种行业治安义务方面作出相应规定。如拟规定旅馆业、典当业、和保健养生服务业、机动车维修业经营者要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旅馆业治安管理方面,零时后尚未离开旅馆或者进入旅馆的访客,应当配合旅馆进行访客登记;对网约房、民宿等新兴住宿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如实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并实时传输至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等。(记者杨盛)